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桂林市第二十九批)
1.第二中心小学后门新建了一条路,但是有一半没建好,存在大概两三年了,导致周边居民生活垃圾污水管网无法铺设,大量生活垃圾污水往道路上流,臭味极度影响学校和周边居民生活。希望督促当地政府尽快完成道路和管网建设。2.在第二中心小学附近一品江山小区工地,经常夜间施工,噪音较大,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休息。
恭城县人民政府5月10日经现场调查核实:1.反映地点为第二中心小学后门附近。小学后门新建一条道路,有一半未建设完成,周边居民生活垃圾污水管网无法铺设,生活垃圾污水排往道路。现场检查时,有几户居民的生活垃圾污水排往临时道路,能闻到臭味。因该路与迎宾路接口有一组国防光缆横向穿过,工程施工会对国防光缆造成影响,经沟通协调,计划将该光缆重新布线后再行施工。故该工程建设项目暂缓进行。2.恭城县一品江山施工记录显示该工地在未获得夜间施工作业许可情况下,开展夜间施工作业,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产生影响。
1.恭城住建局立即对生活垃圾污水进行临时妥善处理。目前国防光缆已重新布线完毕,恭城县及时重启了该项目,工程预算已送审,预计8月31日前完成该处污水管网铺设。2.恭城生态环境局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在今后在施工中合理的安排工期,科学制定计划,禁止在午间(12:00至14:30)和夜间(22:00至第二天6:00)施工。确有连续施工需要时,按照法律和法规及时申请和报备,并同时向周边居民群众公告。加强该工地的监督管理力度,若又出现夜间施工扰民行为,将依法查处。
广西亿家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在平安乡大江村附近架设输变电线路的时候,未办理相关手续也未与当地村民沟通,直接砍伐森林,毁坏山林。
广西亿家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在恭城县平安乡大江村架设输变电线路时未办理相关手续,砍伐部分阔叶树及杂灌,该行为涉嫌无证采伐。目前正在对砍伐的树种、面积、蓄积量、森林类别等开展进一步调查工作。
恭城县林业局2021年5月10日下发《关于立马停止非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通知》,责令项目业主立马停止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对被砍伐的树木进行仔细的检测。5月底前完成案件的调查工作,对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查处。
1.兴安县兴安镇冠山村的双胞胎饲料厂生产时排放黑色浓烟,一股饲料味,不正常运行环保设施。2.兴安镇冠山村的兴安顺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内有一个塑料加工厂,无任何相关手续,塑料、垃圾乱堆,沉淀池未做防渗,污水可直接渗入地下,周边水沟往河里接水管,存在偷排现象,周边河里被污染变得浑浊。经常有黑色渗滤液流出污染土地。生产时排放刺鼻性气味气体。无环境污染防治设备。3.冠山村附近一片存在多家未办理环评手续的散乱污企业,无人监管,严重污染环境。
兴安县人民政府5月10日经现场调查核实:1.兴安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有环评、验收手续,已进行排污登记。锅炉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处理后的烟气通过烟囱排放。4月23日,兴安生态环境局对锅炉烟囱废气进行采样,监测结果超标。公司在2021年3月对烟气处理设施做改造,有时存在冒黑烟迹象。
2.绿保塑料有限公司租用顺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厂房建设废旧塑料破碎清洗分选厂。分选厂有环评批复。2020年12月调试时,有少量废水外溢,现该厂已停产,目前未整改完成。现场未发现企业周边黑色渗滤液体流出和周边土地变黑等受到明显污染的现象,未发现该厂私接暗管偷排行为,厂边水沟和水渠水质外观清澈、无味、无浮油,沟渠旁植物杂草等生长正常。接入的管道为工业园区雨水管,无污水排放,水体无浑浊现象。该厂无锅炉烟囱生产设施,相邻的兴安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锅炉房偶见排出多余蒸汽,蒸汽呈白色烟雾状。对厂外水渠水质采样监测,结果均达标。3.冠山村位于兴安县工业园区桂兴村冠山片区,该片区建成企业20家,兴安县正逐个核查上述企业的环评手续。片区企业废水均接入园区污水管网,通过提升泵站排入城北污水处理厂。兴安生态环境对冠山村周边水环境采样分析,结果未出。
1.兴安生态环境局根据兴安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的监测报告结果依法对其立案查处,目前已进入了处罚程序,同时要求该公司立即进行整改,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下一步将加强对该公司日常监管,如发现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2.兴安生态环境局要求兴安县绿保塑料有限公司加强完善各项环保设施,尽快办理排污许可以及组织并且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待完善各项环保设施并取得相关合法手续后方可正式投产。
3.兴安县相关职能部门将加强对该园区的雨水管和污水管进行日常管护,确保雨、污分流。
4.2021年6月底前对桂兴村冠山片区的所有企业核查完毕,如发现有未完善环保手续的企业和散乱污企业,将依法依规对其进行查处。
全州县龙水镇政府以河道清淤为名,将芳杰村内河流(该河段实际不需清淤)承包给私人老板进行采砂。此外,还有大仙村、大仙杆口电站附近的河流也存在没有招标挖掘砂石的现象。
全州县人民政府5月10日经现场调查核实:1.芳杰村旁河道名芳杰河,不存在河道疏浚和采砂制砂项目。芳杰村河道内砂石属黑色粉泡石,无硬度,不能用于制砂。龙水镇自2019年“6.9”洪灾后,芳杰村辖区内进行了三次水毁基础设施修复,三次基础设施修复施工全套工艺流程未发现有施工方采砂售卖行为。2.龙水镇大仙村旁河道名大仙河,大仙杆口电站为大联杆口电站,该电站旁河流有:大联村委合江口至长坪里河、白果树溪。大联村委合江口至长坪里河段在河道疏浚标段内,中标公司为全州县大西江镇永祥河道疏浚有限公司,2020年7月至今,该河段河道疏浚工作一直停工整改。白果树溪,未在龙水镇河道疏浚标段内,已对前期非法采砂行为进行查处,目前已无非法采砂现象。龙水镇多次对大仙村、大联杆口电站附近存在的私自盗采行为进行打击,目前已无盗采砂石行为。现场核查未发现大仙村、大联杆口电站附近河流有挖砂行为。
龙水镇人民政府将加强河道疏浚和采砂打砂行业的巡查和监管,要求完善相关手续和设施,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严格按照河道疏浚红线范围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监督疏浚进度,确保尽快完成疏浚,让河道能战场行洪。发现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查处,确保河道疏浚和采砂制砂规范化管理作业。
1、桂林市翊武路翊武小区13号楼下临街酒吧”乐站吧夜间营业至凌晨2-4点,噪声扰民;2、该小区12-14号楼下慕餐厅、霸王生蚝餐厅及油茶餐厅油烟污染。举报人多次举报向有关部门但未能解决。
秀峰区人民政府经现场调查核实:1.秀峰区乐站吧餐饮店位于秀峰区翊武路40号13栋1-3号铺面,该店在店内播放轻音乐,在店门口销售啤酒,产生噪声扰民。2.秀峰区幕一咖啡厅,位于桂林市秀峰区翊武路38号1-9#铺面,该店所在商铺未配套商业专用烟道,并与居民楼层相邻,油烟经处理后通过一楼烟囱低空排放;秀峰区尹氏油茶饮食店,位于桂林市秀峰区翊武路46号一层103铺面,秀峰区麦点生蚝饮食店,位于秀峰区翊武路44号13栋1层4-01铺面,两家店所在商铺均未配套商业专用烟道,并与居民楼层相邻,油烟经处理后均排放在店内。
1.秀峰公安分局2021年5月5日对乐站吧餐饮店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不得在店外经营,夜间停车禁止使用报警(遥控)器”,督促客人不得高声喧哗,店内播放的音乐类别和音量需符合法律和法规要求,于2021年5月12日前整改完毕。
2.秀峰生态环境局已对上述3家餐饮店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决定书》,责令3家餐饮店停止经营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3.秀峰区将安排相关职能部门,对三家商铺餐饮店、一家酒吧整改情况做监督,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减小餐饮店和噪声对周边的影响。
七星区环城北2路14号的桂林花桥食品有限公司位于人口密集生活区,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白色气体,带有刺鼻性恶臭。下雨天大量污水从工厂溢出,污染环境,恶臭变得更严重。对周边居民、师生造成严重影响,无法正常生活。
桂林市生态环境局5月10日经现场调查核实:1.桂林花桥食品有限公司1992年搬迁至现址,建厂时周边无居民住宅,其周边冠泰水晶城项目于2011年9月审批通过,审批时已提出要适当加大与该公司间距,并对住户说明该公司对水晶城项目的影响。该公司现使用一台4吨燃气锅炉,一套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该公司为桂林市生态环境局重点环境监管对象,定期对该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在多年的环境监管中,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2019年5月8日,我局委托第三方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做监督性监测,结果达标。
2.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常生产,相关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产生的大量白色气体为该公司生产豆豉车间蒸煮黄豆工序产生白色烟雾,主要成分为水蒸气。该公司臭味来源于厂区内污水处理,天气条件不佳时,污水处理站曝气产生的异味对周边住户造成一定影响。该公司对污水处理站进行搭棚遮盖,以减少异味扩散。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排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1.桂林市生态环境局对桂林花桥食品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和监督性监测工作,要求企业加强对各类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确保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各类污染物持续稳定达标排放。2.桂林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5月14日再次对该公司进行监督性监测,若发现该企业存在违法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平乐县同乐新区的四季羊肉馆、咸淡江湖饭店,经营时产生油烟污染,四季羊肉馆油烟未经过处理直接外排,咸淡江湖饭店装的油烟净化器噪声扰民,未起到油烟净化效果,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投诉人希望尽快处理。
平乐县人民政府5月10日经现场调查核实:平乐县同乐新区四季羊肉馆、咸淡江湖饭店分别位于平乐县同乐新区科赛江景城B1栋1层12号店铺和9号店铺。两家餐馆均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2.平乐县四季羊肉馆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通过抽油烟机向小区内排放;平乐县咸淡江湖食府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排风系统安装在科赛江景城小区内,设备运行产生噪声。
1.平乐生态环境局责令四季羊肉馆在收到停业整改通知之日起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改造现有油烟管道,确保油烟达标排放,防止噪声影响周边居民,完成整改后方可恢复营业。2.平乐生态环境局责令平乐县咸淡江湖食府于2021年5月25日前对现有油烟、排风系统进行改造,确保油烟达标排放。改造现有油烟管道,调整抽风电机位置设置,防止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如营业,将对其油烟进行监测。
1.资源县资源镇金山村挂耙山砂场2020年7月24日采矿证已到期,仍在夜间生产,该矿山存在多处非法占用农田,法院曾处理过,但现在仍在占用;矿山开挖使得山体遭到严重,该矿山场地没有硬化,没有雨污分流,沉淀池没有硬化,运输车辆没有遮盖及轮胎清洗,污染道路。2.资源县瓜里乡政府沿149县道往资源方向7.5公里三岔河处有一无名沙场,场地无硬化,无污水处理设施。3.资源县梅溪镇沿606乡道往滩头村方向8公里处有一无名砖厂,场地没有硬化,无污水处理设施。
资源县人民政府5月10日经现场调查核实:1.资源镇金山村挂耙山砂场,采矿许可证已过期。砂场占用林地和少部分一般农用地,存在非法占用林地行为,县人民法院2020年已进行了宣判。自治区林业局2019年4月批复同意该砂场补办林地手续,使用部分林地。县林业局2021年4月25日到该砂场标志了不能使用林地的范围,要求其尽快将相关设备撤出,恢复林地使用条件及植被,在2021年6月15日前完成整改。砂场许可证到期后,县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7月27日责令其停止开采行为,对其采取停电措施,砂场停电至今。经现场调查,该砂场场地大部分已经硬化,实行雨污分流,沉淀池已硬化。2021年以来,多次巡查暂未发现其新的非法开采行为,无使用痕迹,正在开展复绿工作,堆料场地无车辆装货行驶痕迹。2.财富固废加工厂,手续齐全,厂区内雨水沟堵塞,废水处理设施不完善,资源生态环境局要求其在5月14日前完成整改。调查当日,该砂场停产整改,场地均已硬化。建设有三级沉淀池,但沉淀池未采取“三面光”防渗措施。3.资源县艳辉新型页岩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手续齐全,已停产多日。厂区外围均已硬化,但厂区车间部分未硬化,有少量积水。砖厂主要污染物为大气污染物,无生产废水,未设有污水处理设施。
1.资源县自然资源局加强对该砂场的监管,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予以纠正。资源县林业局积极督促其在2021年6月15日前完成整改。
2.资源生态环境局要求资源县财富固废加工厂于2021年5月30日前完善污水处理设施,所有沉淀池都要采用“三面光”防渗措施,并安装环保压滤机,实现泥水分离。
3.资源生态环境局要求资源县艳辉新型页岩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恢复生产后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降低扬尘,做好洒水工作,做好厂区卫生。
1.恭城镇文武小区门口有家新疆烤肉店,露天烧烤,产生的油烟未经过处理直接乱排,室内的油烟通过简易的油烟管排放,食客的喧闹声、猜码声等噪声影响附近居民的生活休息。2.恭城镇文武小区叫了个炸鸡餐饮店产生的油烟乱排,油烟设备产生的噪声较大,影响附近居民的生活休息。3.恭城镇壹号公馆新疆伊犁烤肉店,露天烧烤,产生的油烟未经过处理直接乱排,影响附近居民的生活休息。
恭城县人民政府5月10日经现场调查核实:1.恭城镇文武小区门口新疆烤肉店名为天山烧烤店,壹号公馆新疆伊犁烤肉店名为恭城县阿布力肯烤肉店,两家烧烤店均已取得营业执照,未取得小餐饮记证。壹号公馆门口新疆烤肉店在店外人行道上摆放有两张餐桌,存在占道经营现象,两家店均在店内烧烤,未发现露天烧烤行为。5月10日晚检查,未发现喧闹、猜码声,晚上22时,县公安局再次进行复查,未发现有喧闹、猜码声。两家烧烤店均使用了环保无烟烧烤车,烧烤车符合标准,但两家烧烤店排气筒高度不足,处理过的油烟排放到外环境仍能影响周边居民。2.经现场核实,叫了个炸鸡餐饮店安装有抽油烟机设备,油烟经油烟管道收集至楼顶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恭城生态环境局检查当晚22点至23点对其进行了噪音监测,结果达标,但该餐饮店油烟净化设施和抽风机运行时对小区产生一定的影响。
2.恭城县住建局对壹号公馆门口新疆烤肉店占道经营进行了现场整改,并责令业主今后须坐店经营。恭城县公安局责成新疆阿凡提烧烤店、新疆伊犁烤肉店要求食客在夜宵时禁止大声喧哗,控制音量避免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3.恭城县人民政府劝诫壹号公馆新疆伊犁烤肉店,指导其依法依规在6月30日前另行选址经营。恭城生态环境局责成文武小区新疆烤肉店业主在合法经营的条件下,加强对项目油烟的收集处理,不得影响边居民正常生活。4.恭城生态环境局加强对叫了个炸鸡店监管,要求经营者采取降噪措施减少设备运行时噪音污染,减少对附近居民的影响。同时责令该餐饮店在今后经营活动中加强自身管理,确保油烟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发现噪音问题后及时处理。
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独石村廖楼屯的凤某福养猪场,建设在居民区自建房,疑似违章建筑,每天冲洗废水乱排,臭味污染,用塑料管将养殖污水抽到养猪场旁边的山上排放,雨水冲刷后污染周边环境,影响周边村民正常生活,希望相关部门依法取缔。
该养殖场业主为莲花镇独石村廖楼屯村民俸某福,1990年开始生猪养殖,猪场建于自建房屋旁,建有栏舍一栋,沼气池3个,化粪池1个,为农村散养户。养殖场建有雨污分流设施,雨水经管道收集后外排。养殖数量不大,养殖冲洗废水量较小,所有养殖冲洗废水收集排入沼气池、化粪池处理,定期用于周边山坡上农林地消纳浇灌,现场无污水外排现象。部分固体粪污未经处理露天堆放。
1.恭城生态环境局责成俸某福立即将猪舍内外环境卫生清理干净,5天内将固体粪转移至防雨、防渗漏的粪厂堆放或出售处理,全场全程使用益生菌,减少蝇蚊滋生。
2.恭城县农业农村局督促俸永福减少栏舍冲洗频次,用铲除粪便的方式加强栏舍清洁工作即可,从而减少废水的产生。
3.县督查绩效办、县整改办对各单位履职情况进行专项跟踪督办,压实各单位责任,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阳安乡龙汉塘村的大型规模养猪场臭气熏天,养殖污水溢流至灌溉水渠,影响村民井水饮用水源。
平乐县人民政府5月10日经现场调查核实:1.养猪场全名桂林平乐县龙祥畜牧有限公司,位于平乐县阳安乡古端村委龙汉塘自然村,建有猪舍10栋,设有污水收集池3处、沉淀池2处、厌氧发酵池2处、中转池1处、生物脱氮降解池2处。该公司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已进行环保备案登记。已投入使用一套能源环保型沼气工程,采用改进的畜禽粪污水处理工艺。2.现场检查,该猪场粪污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养殖污水收集后进入粪污固液分离设施处理后,粪渣作为农家肥,废水经系统处理后排入灌溉渠。现场调查时收集池未发现溢流现象。调查时有部分场内道路未进行硬化,养殖场内卫生情况较差,有一定气味产生。养殖场下游村庄为和村,距离养殖场约2公里,现场调查时,和村的井水饮用水水质未发现明显异常。
平乐县生态环境局督促龙祥畜牧有限公司及时整治养殖场内环境卫生,硬化场内道路,进一步做好养殖场内雨污分流管理。2021年5月底前完成地表水及和村井水饮用水水质监测。同时对养殖场下游村庄和村的饮用水水质进行监测,确保村民的饮用水源水质达标,保障村民饮用水安全。
1、漓江竹筏实为pp管制作,燃料为汽油,影响漓江水质。2、漓江边建有十几个码头,破坏原自然景观。3、漓江边有各种餐馆,餐饮生活垃圾排放污染漓江自然环境。
市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经现场调查核实:1.市游览排筏公司已整合为三家,漓江排筏管材均为PVC管。PVC管无毒、耐高温,可回收利用,不会对漓江水质造成污染和破坏。2018年至2020年阳朔县每月对漓江断面水质进行监测,结果均达标,漓江水未受污染,2021年水质检测结果未出。2017年漓管委开展游览排筏纯电动力研发工作,因排筏纯电动力存在续航时间短、动力不足、电池较重、造价较高等原因,推广工作进展缓慢。2.漓江风景名胜区有旅游客运码头13个,游览排筏停靠点3个,游览排筏停靠点均为规划的旅游客运码头。沿江群众因生产生活需要形成自用船舶、排筏停靠点和用水平台若干。2015年以来,漓管委对5个老旧码头进行提升。3.漓管委对风景名胜区内“四乱一脏”行为加强执法,漓江城市段洲岛、沿岸鱼餐馆及违法搭建全部拆除并进行生态修复,160多艘住家船,上岸安置112户,清理拆解漓江弃置餐饮船舶90余艘。实施污水治理工程后,漓江水环境质量提升明显,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9%以上,黑臭水体全部消除。4.漓江乡村段江边共有餐馆44家,34家未发现生活垃圾污水直排漓江现象,10家餐馆存在向漓江排放污染物的情况,4家餐馆因降雨仍有少量污水溢出,6家餐馆厨房生活污水直排漓江。
1.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督促属地政府进一步加强漓江游览排筏和农(自)用排筏管理,规范游览排筏公司和自用排筏油料使用,加强排筏发动机日常检查和维修维护,发现发动机漏油的立即停用。
2.进一步加强漓江沿岸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坚决打击违法设立码头等违法建设行为。
3.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5月14日前发函督办灵川县、阳朔县人民政府,就漓江边餐馆污水直排漓江等破坏漓江生态环境问题要求立即组织整改。
4.联合辖区漓管部门对漓江沿岸各类经营业主,以及其他群众开展漓江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提高业主环保意识。2021年5月20日前完成。
马堤乡大花冲组对面山场(芙蓉河电站生产便道旁)被县电信局职工范某军非法加工砂石,未办理相关环评手续,未采取任何防治措施,泥水排入附近河流,污染水质,该河流是全县生活用水水源来源之一。装卸车辆进出毁坏附近道路。
龙胜县人民政府5月10日经现场调查核实:1.该非法砂石加工点位于马堤乡大花冲组对面山场(芙蓉河电站生产便道旁),无采矿行为,加工的砂石来源于废石废渣,非法加工砂石的人员为黄某健,并非龙胜县县电信局职工范某军,目前已停产,现场生产设备基本已拆除。
2.该项目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无环评手续;项目不处于龙胜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但位于该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游支流附近,距水源保护区约16公里;该砂石加工点生产时采取间歇性生产,2021年5月初停产,破碎设备已基本拆除,现场未见“未采取任何防治措施,泥水排入附近河流,污染水质”现象及装卸车辆进出,附近道路存在部分损坏情况。
1.龙胜县自然资源局对该非法砂石加工点进行取缔,于2021年5月31日前对尚未拆除的设备进行拆除。2.马堤乡人民政府督促违法人员对现场进行清理,平整场地,回填水坑,对场地采取自然复绿的方式进行修复,同时要求设置安全警示牌,消除安全隐患,对损坏的道路进行修缮,以上整改于2021年7月31日前完成。
龙胜各族自治县马堤乡大发电站在自然保护区彭祖坪景区内截流发电,导致下游河流断流,沿途植被改变,溪流鱼类灭绝。截流后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农田无法引水灌溉。该电站建设时未办理环评手续。
龙胜县人民政府5月10日经现场调查核实:1.龙胜县大发水电站厂房位于泗水乡三舍村石明冲屯的寻江支流芙蓉河左岸,已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并通过验收,取水权人为广西桂水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龙胜分公司,取水有效期至2025年4月1日,2016年6月提交环保验收申请表。2.经核实,反映的取水点马堤乡总桥组大花冲溪流不在彭祖坪景区内,大发水电站在大花冲取水点拦水坝旁设有放水口,长期下放生态流量水,从大花冲溪流取水口至下游的芙蓉河口常年有溪水,溪流中有较少鱼类,溪流两旁植被基本为生态林,现场核实时为丰水季节,不排除枯水季节有断流可能。3.大花冲溪流取水口至下游有较大水流量,完能满足灌溉要求。当地原有胶厂灌溉渠道60年代已荒废,取水口至下游已无人耕种。
龙胜县水利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加强堆龙胜县大发水电站的监管力度,确保大发水电站按照《水资源论证报告》的要求下放生态水。
全州县凤凰镇翠西大队的建江有乱倒生活垃圾的现象,书房里、下西边、麻布村几个挨着江边的村经常把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在河边,尤其是下西边河段,整个村的生活垃圾未经过任何处理就直接倒在江边,导致江边垃圾成堆,臭气难闻,涨洪水时,大水将垃圾冲到河里,流到下游,严重污染水环境。其次是乱挖石沙,导致河水搞得浑浊,运沙子的大车沿路撒漏泥水、泥沙,污染道路。
全州县人民政府5月10日经现场调查核实:1.翠西村委下西边河段田间道路旁确实存在三堆生活垃圾,主要为附近村民家中办酒席后残留的大量烟花爆竹燃后废弃物、厨余垃圾等生活垃圾。由于村内无收运垃圾车收运,春节期间垃圾量大处理不完全,保洁员收集村内垃圾后暂时倾倒在江边或河堤上,雨季水质浑浊受到污染。2.受2017年“7.1”及2019年“6.9”特大洪灾影响,全州县部分河段因洪灾导致山体滑坡等原因,河道淤塞严重,为提高河道的行洪排洪能力,2019年7月,凤凰镇人民政府将凤凰镇内建江河道疏浚权拍卖。广西中青疏浚工程有限公司竞拍到翠西村委下石边大桥至安和镇相邻河段疏浚权,于2019年11月与凤凰政府签订河道疏浚合同,期限为2019年11月7日至2021年11月7日。当时该公司未及时完善相关手续,2020年5月、7月,当地政府要求全县所有河道疏浚和采砂制砂场停止生产进行整改,完善相关手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
该公司已于2020年5月15日停止河道疏浚作业并撤离设备。目前办理了营业执照、水土保持方案、临时用地手续。现场调查时未发现乱采砂石的情况。该路道为村道水泥路,在重型车辆运输过程中有撒漏少量泥水、泥砂对该路道有影响。
1.凤凰镇政府立即安排挖机、运输车辆将江边河堤垃圾清理并转到镇垃圾站,取消原临时垃圾堆放点,恢复原状;重新设置符合环卫规范的垃圾堆放点。
2.凤凰镇政府监督广西中青疏浚有限公司继续停产整改,在未取得相关手续前,不得擅自开工生产,待齐,有关部门批复和验收后方可开工,如有擅自开工,依法查处。
3.全州县采砂办、县水利局将继续加强巡查和监管,对未依法完善相关手续、擅自开展河道疏浚和采砂制砂生产的,依法依规处理。
临桂区人民政府5月10日经现场调查核实:1.鸿福园小区原为临桂镇沙塘村委汉塘村土地,汉塘村征地拆迁后旁边的自然山体区划为生态保护林,当时零散存在少量老坟。2.现场调查,该小区旁边山体存在砍伐石山灌木情况。少数汉塘村村民,于2021年4月底在未办理林木采伐手续的情况下,在旁边山体砍伐石山灌木0.1033公顷,用于种植柑橘幼苗。3.2021年5月5日,该小区旁山上新修建一墓地,为沙塘村村民黎某某家族老坟回迁墓,位于新墓下方约七米,因原墓处于山脚底,地势较低,长年积水,故该村民将老坟向半山坡上移数米。
1.临桂区林业局已对砍伐石山灌木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取证中。临桂区林业局牵头负责落实对毁坏石山灌木区域复绿工作,预计2022年3月底完成。
2.临桂镇人民政府要求村民在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在墓地前方栽种桂花树进行遮挡,同时加大监管和巡查力度,严禁在鸿福园小区旁生态保护林内新建墓地。
恭城瑶族自治县观音乡观音大桥与老氹大桥之间的河边上有一处采砂场,观音大桥处为饮用水源保护区,该采砂场以清理河道为名义开设,大量河沙被挖走,对当地水源造成严重破坏。一旦河沙被挖空,将来遇到大雨天气,河堤容易被冲毁决堤,周边农田和村庄也会被淹,形势非常严峻。
恭城县人民政府5月10日经现场调查核实:1.该交办件与第六批6-10反映情况基本相同。观音大桥与老氹大桥之间河道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该河段近一个月来没有河道疏浚现象。2.栗木河观音乡狮尾村至蕉山村段、栗木河观音乡观音村至岩口村段河道疏浚工程,县水利局委托资质单位编制了相关报告,观音乡人民政府委托恭城县海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开始实施。该公司将河道疏浚产生的砂石料进行加工用于河堤建设,按规定办理了相关手续,按规定缴纳了疏浚产生的砂石资源费。3.疏浚工程按相关要求进行,清理走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的砂石且对两岸都进行了网笼装石护岸,不会造成河堤被洪水冲毁而淹没农田现象。
1.恭城县各相关单位加强河道巡查,发现类似问题立即整改。一旦发现非法采砂行为,迅速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打击。
2.县督查绩效办对各单位履职情况进行专项跟踪督办,压实各单位责任,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临桂区西城北路远辰国际小区A11栋3单元楼下的黄老四龙胜三门牛肉串、三门莫记牛肉串两家烧烤店,经常经营到次日凌晨3点,产生的油烟,往小区内或室外直接排放,影响投诉人的日常生活。而且抽油烟机产生的低频震动噪声,影响投诉人的日常生活。
临桂区人民政府5月11日经现场调查核实:1.老四龙胜三门牛肉串实为临桂淦宝烧烤店,该店有一台烤炉,一个炒灶;三门莫记牛肉串实为桂林市临桂区莫记梁山烧烤店,有三个石油液化气炒灶,一台烧烤炉;另还有一烧烤店,桂林市临桂区秦堤小串餐饮店,未办食品经营许可证,有一个炒灶,一台烧烤炉。三家烧烤店分别租用小区A11栋的一层商铺进行店内经营,三家烧烤店均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2.现场检查,三家餐饮店正常营业,临桂淦宝烧烤店烧烤店和桂林市临桂区莫记梁山烧烤店产生的油烟经处理后向小区外街道排放。秦堤小串餐饮店油烟经处理后向小区内排放。
3.产生的噪声主要是临桂区秦堤小串餐饮店管道风机声音较大及三家经营店经营时的社会生活噪声。三家经营店经营时间从18:00至凌晨2:00-3:00。2021年5月11日对临桂区秦堤小串餐饮店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超标。
1.临桂生态环境局要求三家烧烤店完善油烟设施,近期对三家烧烤店排放油烟进行监测,一旦发现油烟超标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同时要求三家烧烤店督促客人在晚上22:00后时段不得高声喧哗。对秦堤小串餐饮店噪声超标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要求其对管道风机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噪声达标排放。整改工作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
2.临桂区将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上述烧烤店整改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整改到位。同时也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不定时进行现场检查,减小烧烤店油烟和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
1.桂林市资源县学子冲垃圾填埋场建设在该村离居民区不到500米范围,村民吃住条件遭受到严重污染,饮用水、稻田、农地被严重破坏。2.该填埋场垃圾处理不当,气味刺鼻,黑色污臭水渗漏。3.该垃圾填埋场运营10年已到期,相关设备已撤离,但目前黑臭水体无人管理。
资源县人民政府经现场调查核实:1.该填埋场为资源县学子冲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隶属于资源县环卫保洁有限公司,位于资源镇修睦村下捉屯学子冲,已获环评批复,建设初期,该填埋场周边区域的6户搬迁户已搬离并获得了拆迁补偿。在资源县绕城高速旁有新建房屋1座,距垃圾填埋场约600米。当地村民饮用水、稻田、农地未发现破坏现象,居民饮用水为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的自来水,稻田、农地均正常耕种。2.经现场调查,垃圾填埋场作业区垃圾均为现倒现埋,并进行压实覆盖,库区已填区域全部用膜覆盖,均按规范作业。2019年场内新建一座焚烧炉,2020年8月,焚烧炉正式启用,垃圾经高温热解处理。厂区内因作业存在垃圾气味,厂外无刺鼻气味,未发现黑色臭水渗漏。3.经调查,该填埋场2012年12月开始运行,设计使用年限为19年,未到期。2018年12月对渗滤液处理站进行了设备升级改造,2021年3月新增一组设备,其他各项设备均有序运行,垃圾渗滤液均在渗滤液处理站经过处理,经第三方检测达标排放。
1.资源县城市管理监督局要求资源阳光三环生态有限公司,做好库区雨污分流,不能有渗滤液外溢的现象,并将垃圾暴露区全部覆膜,减少气味的扩散。
2.垃圾填埋场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彻底处理填埋场已填埋垃圾和现有垃圾,从根本上解决渗滤液处理问题,降低污染风险。
平乐镇月城村黄某胆的鹏程餐具消毒有限公司将未经处理的消毒废水排至周边农田,污染周边农田,导致农田无法种植。且锅炉排放的烟气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平乐县人民政府5月10日经现场调查核实:该件与第27批27-37为反映问题相同,属重复投诉件。1.广西桂林平乐县鹏程餐具消毒有限公司原名平乐县永康餐具消毒中心,2018年变更为现名称,位于平乐县平乐镇月城村委中央村,未办理合法有效的土地、规划审批手续,已取得环保备案函。2.现场核实公司建设有餐具消毒标准生产线吨供热锅炉一台,主要燃料为生物质颗粒,设有污水隔油沉淀池,有废水接入污水处理厂处置合同,两个沉淀池各接一根塑料管道,清洗餐具废水接入平乐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现场核查周边水沟,未发现废水直接排外环境现象。2021年5月8日现场调查核实项目用地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2014年11月14日原平乐县国土资源局对该中心违法占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该公司恢复土地原种植条件,并缴纳罚款。2015年3月15日申请强制执行,该公司至今未缴纳罚款。
1.平乐县人民政府责令鹏程餐具消毒有限公司履行违法占地行为行政处罚,于2021年9月3日前完成占用基本农田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物的拆除工作,2021年9月30日前恢复占用基本农田原种植条件。
2.平乐生态环境局在鹏程餐具消毒有限公司拆除搬迁前加强废水、废气排放的监管,2021年5月20日前完成对周边农田沟渠水质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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